各项目负责人:
根据《长安大学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长安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研究生教改项目建设工作,确保建设成效,学校决定对2020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对象
2020年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建设项目(附件1)
二、结题验收程序
(一)验收提交材料
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长安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并附相关成果的证明材料,将纸质材料(一式2份)及电子版(mazheng@chd.edu.cn)于2021年2月25日(星期四)交至学院研办。
(二)学院初审
学院负责项目验收的初审工作。将严格对照“项目申请书”、“项目计划任务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验收内容”(附件3),对项目负责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填写评审意见。
(三)专家评议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建设情况及绩效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将作为下年度经费划拨的重要依据。
公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