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25 访问:

各学院(系)、2021级学生:

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及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现将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范围和工作方式

1.本科生转专业范围以该年级学生入学时招生目录确定的专业类及专业为准(不含体育类、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港澳台等特殊类招生)。2021级本科生共涉及19个类及31个专业,详见附件1。

2.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流程在线上完成,主要依托“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开展,分批次进行。符合相应批次资格条件的学生,按各批次规定时间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转专业申报。

二、转专业申报和录取批次

本次转专业学生申报、录取环节分为五个批次进行。

1.1-2批次,全校范围申报转专业。成绩条件符合专业排名前30%的学生可参加1-2批次的申报,可在全校范围内申请转专业,单个批次限报1个志愿。

2.3批次,符合“转出专业(类)高考时的录取成绩不低于拟转入专业(类)该省高考时的录取成绩”的学生可参加第3批次的申报,单个批次限报1个志愿。

3.4-5批次,学院内申报转专业。符合学院规定申报资格要求的学生可参加4-5批次的申报,可在学院内申报转专业,单个批次限报1个志愿。

以上申报批次的时间安排详见《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流程及日程安排》(附件2)。

三、工作流程及要求

1.学院公示学生排名排名仅作为资格认定,发布专业接收计划和转专业实施细则。

学院(系)3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各专业(类)接收计划和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细则中须明确:接收转专业学生的选拔条件、拟接收人数、考核方式、评分标准(含各项指标的权重系数等)、工作流程、考核时间与地点、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及邮箱等。

421600前,各学院公布本单位《2021级学生专业(类)学业加权成绩排名表》(成绩排名不含通识任选课按学生加权成绩进行排名公布经审定后的xx学院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实施细则》及《xx学院2021级本科专业(类)接收计划》(附件1),将专业(类)计划录入到教务系统(参照附件1用原招生时候的专业和大类做院系计划)。

2.学生申报。第一批次学生申报时间为4月6日,其它各批次申报时间见附件2。

1-2,4-5批次学生须在申报批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登陆“本科教务系统”进行在线申报符合第3批次条件的学生持相关学生证件和申请表(附件3)在原学院进行现场申报。由学院审核学生高考分数是否高于所申报的专业或大类的2021年分数线(各省分数线表后续会下发学院)。学院审核完毕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录入教务系统。

3.转入学院录取。学院需在每一批次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对申报学生进行考核评价如学院在录取过程安排有面试等考核环节,需提前告知学生进行准备,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本科教务系统”进行录取操作。

4.学校审核公示。教务处对全校转专业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审核,提请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议通过后的转专业学生名单在校园门户上予以公示,公示结束后下发相关通知。

5.学生查询。各批次全部结束后,学生可登陆“本科教务系统”查询个人录取结果。

四、注意事项:

1.转入学院专业(类)的最大接收人数以各单位报送的计划为准,如申报学生人数突破专业/大类的容量上限,学院根据本单位转专业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择优录取。学生在转专业申报之前要慎重决定,申报成功后原则上不允许反悔。

2.转专业成功的学生本学期仍保留在目前所在专业班级,并继续完成本学期剩余的全部课程的学习,期末参加其目前所在专业的考核。下学期开学后按照新专业学习和管理。

3.转专业工作结束后,立即启动专业分流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请各学院按照上述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按时开展工作,及时通知到所有学生并做好政策宣讲和学生相关问题解答。

转专业工作联系人:郭晋燕

电话:61105243,邮箱:jwcjwk@chd.edu.cn。

监督举报电话:61105236,邮箱:jwcbg@chd.edu.cn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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