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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1 访问:

根据《长安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修订)》(长大学〔2021〕163号)有关精神,学院成立由负责学生工作的院领导担任组长,学办主任、团委书记、学院资助专干、各年级辅导员和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奖助学金评选小组,负责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经学生自愿申请、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各年级辅导员审核以及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小组评议等程序,现对公路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学院奖助学金评选小组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11月1日—2023年11月3日

公示期内,如对以下人员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029-61105787

监督邮箱:glxb012@chd.edu.cn


公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3年11月1日